安徽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规定(3)

规章制度2018-09-17李天扬老师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须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每月第1个完整周为“无会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市任职的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一律不出席剪彩、开竣工仪式和各类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除重要法定会议和少数重要会议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时间不超过2天;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请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时间不超过1天。改进会议活动形式,除必须当面对接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外,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召开;严格控制部门到基层召开全省性会议;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数量,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一种。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文件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严格文稿发表,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四要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重大事项须经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严禁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分别出访同一国家(地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要改进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除省党代会、省党代表会议、省“两会”等作全面报道外,其他省委省政府会议活动作一次性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研时,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优化会见活动新闻报道,规范其他新闻报道。

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在省内调研、出席省内会议,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调研一律住普通套房或单间。严格遵守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未按程序审批的各类会议活动,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维修、装修,严禁借建造业务用房之机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购买、建造、装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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