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班考勤员应认真负责,严格考勤,凡徇私舞弊者作违纪处理。
志存高远的同学们,遵守校园纪律是作为学生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不仅仅是对自己所缴的学费负责更是对自己本人负责,期望每位同学能及早意识到作为一名学生的首要任务,而非本末倒置。或许同学们这天所忽略的一堂课正是今后的后悔之源,前进的路上或许会踟蹰,但请不要虚度掉不再回头的青春,正是这个时候,同学们有很多疑问要去探索,有太多的知识要去装载,为了今后能为青春画上完美句号,请细心从每堂课中探寻出那些使我们困惑不已的答案。
xx学习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考勤制度通知(二十):
关于认真执行“员工考勤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