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公室职员外出时未打卡,须于次日上班9:00前向上级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按早退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工处罚
1.迟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1)当月第一次迟到(五分钟内)由人事部口头提醒。
(2)当月第二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50元。
(3)当月第三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100元。
(4)一个月内累计迟到10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迟到30次及以上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打卡
(1)早退一律扣除当天工资。
(2)一个月内累计早退5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早退20次及以上者
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正常上班时间无考勤记录,并经人事部和部门上司核实,未办外出手续或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除扣旷工当天工资的2倍外,还将向本人提出警告,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与其冲突的文件的相关条款一律作废,本规定由总经办及人事前台负责解释并修订完善,由人事前台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及检查。
考勤制度通知(十八):
关于考勤制度通知
为了完善和加强公司考勤制度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考勤规定:
1、指纹考勤规定
(1)员工指纹考勤规定:
a、
b、
(2)因出差、公事外出、忘指纹考勤等等原因而造成没有按规定刷卡的,应
在事后两天内及时填写《考勤异样报告审核表》经过部门主管核实审批。
否则以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扣法:
a、一次迟到5分钟以内,无扣款;
b、一次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
b、一次迟到10分钟以上,扣10元;
c、一次迟到20分钟以上,扣15元;
d、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两小时以内;扣20元。
e、一次迟到两小时以上,又无请假,当旷工1天处理;
f、旷工1天,扣除2天底薪;旷工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