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拒不履行指纹打卡,情节严重者,可思考开除处理。二、请假管理(一)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提出的申请,经批准的休假。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须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根据所属岗位及请假的时间逐级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及人员签核批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二)审批权限:(适用部长级以下人员)
请假天数1-2天2天3天以上(含3天)归档审批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综合部(三)审批权限:(适用部长级人员)1.部门负责人的请假由分管副总签名核准。(四)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本人交到综合部文员处备案归档。三、本通知即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通知(十二):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严格规范并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同时针对目前各部门对指纹打卡、加班、调休管理的现状,现再次重申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务必按照规定的排班时间进行指纹打卡,上班、下班。
2.迟到/早退:凡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者则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员工已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早退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3.在未通知本部门负责人的状况下,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以下,每月累计到达三次,按照旷工1天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含60分钟)以下,
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照旷工1天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者视员工为严重违纪。
5.部门应留有每月员工迟到、早退次数及累计时间记录,出勤状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资料记录在册,作为绩效评核的参考。
二、超时/加班及请假/调班
A、主管(不含主管)以下级别员工
1.超时/加班工作申请程序
超时/加班工作务必事前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超时工作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工作;
对于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加班,需及时透过电话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24小时内将《超时工作申请表》递交到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未经此程序批准的行为视为没有超时/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