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办公面积标准该有多大 (2)

规章制度2018-08-06李一老师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要求,新配置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应当在搬入新办公用房后1个月内,将超出核定面积的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不得继续占用或者自行处置,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单位使用。

领导干部兼职 可再安排1处办公室

政知见在前面说了,根据这次文件的标题可以看出,文件的重点是在“管理办法”上。那么,怎么管理办公用房呢?《办法》中有非常具体的要求,很多要求都是直接通过数字来严格限制。

首先,有一些基础的规定。例如,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 这是之前的办公室面积标准

同时,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

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怎么安排办公用房?《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一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一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政知见发现,这跟以前相比放宽了要求。

2013年中办国办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里面就要求,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在这方面,新规显然放宽了要求,不过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严格审批,一是要小于标准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在办公室的设计方面,《办法》还提出一些建议,例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会议室、接待室等服务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高空间使用的灵活性。

除了“怎么用”,还有“不能占用办公用房”和“腾退”的情况。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