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工作抓手:以全面落实责任状制度为抓手,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车管工作载体:继续深化车管所等级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 优秀车管所”。
Ⅱ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 《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使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牌证管理等事权:
①承担全市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②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的申请、发证及驾驶证的日常管 理工作;
③承担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检验合格标志的申请核发工作;
④承担全市非机动车的注册、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⑤承担对五县(市)车管所进行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业务范围
对绍兴市辖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牌证管理等履行管理事权。具体业务范围有:
1、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 /注销抵押登记,车辆注销登记,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核发临时行驶车 号牌,停/复驶、更正和撤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
2、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资格审查、发 证、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及驾驶证注销等业务。
3、非机动车管理业务: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注销登记的牌证管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