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有证 也需“控噪”
在此前的走访中,市民房先生心有疑惑,“我家楼下的在建工地之前连续通宵施工,投诉后得到的回复是对方取得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房先生难以理解,“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只能被噪音‘合理’扰民了?”
天府早报记者于日前联系了成都市建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是已经申请并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但如果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市民仍然可拨打成都市建委24小时值班电话86632515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则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理想,多次投诉的工地将进行严格处理。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如果由于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确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无论是为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还是其他建筑施工项目,按《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均需严格流程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据悉,中心城区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越来越从严管理,2015年全年发放数比发放数减少了322份,同比降低13%。特别是在6月1日到15日的中、高考季,将全面停止夜间施工许可,白天也将全面禁止噪音作业。
按照规定,《夜间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即使如此,施工单位仍需采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对施工时产生的噪音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否则,将被要求整改甚至处罚。
投诉途径
1
在企业厂界内,因其生产而造成的噪音扰民,可向成都市环保局投诉。
投诉电话:12345
2
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可向公安和文化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110
3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及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所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可向成都市城管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