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目前是不限行的!
只有在空气重度污染的情况下才有限行的可能性。
合肥市环保局就《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预案》,合肥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最严重时,将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
空气污染最严重时 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时的响应措施,这是最高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此时,除了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加强防护外,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其中,建议性措施包括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等;强制性措施则包括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提高到每天8次以上,禁止物料、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重型货运柴油车上路行驶。此外,还会增加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视情调整作息时间;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 24小时值班。
根据公开数据,全省范围内今年一季度的空气质量并不令人乐观,大部分城市PM10指数增幅很快。日前,新修订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也正式出台实施,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将更为细化。根据新预案,分管环保的副省长要亲自挂帅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城市预警根据污染程度依然分为四个等级,但预警级别对污染的“容忍度”明显降低。省级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发出时,预警区内城市应当视情况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并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
根据预案规定,省政府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长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副组长为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厅长兼任;同时设专家组,由省环保厅、省气象局聘请有关专家组建,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出工作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按照污染范围,预案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城市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省级预警级别则分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