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治理部门有分工,噪音投诉要“找对门”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居民、文教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0分贝。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则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白天噪音分贝不能超过70,夜间不能超过55。
眼下,已进入考试季,学子们已进入了紧张的备考。各类噪声给考生和考生家长们造成不小的困扰。不过,对于哪类噪声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不少市民并不清楚。
走访中,刚搬入新居不久的李先生目前正遭受着装修噪音扰民、投诉却无效果的情况。他告诉记者,此前,他购置了一套跃层式房屋,现已交房半年有余。一个星期前,完成装修后李先生一家搬入新居。结果,搬进新居后迎接他们的是“白加黑”的装修“奏鸣曲”,周末睡懒觉的日子也成了奢望。
在此情况下,李先生多次向小区物管投诉,却收效甚微。“向物管投诉以后,物管人员也有前去阻止过,但基本没什么效果。才安静一会儿,电钻声、砸墙声就又断断续续地出现了。”
据了解,环境噪声大致分为四类: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根据噪音的产生源不同,负责治理的部门也不同。除了环保局外,城管、公安、建设主管部门等分别受理不同类型噪声的投诉。
■提醒
夜间施工有证 也需“控噪”
在此前的走访中,市民房先生心有疑惑,“我家楼下的在建工地之前连续通宵施工,投诉后得到的回复是对方取得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房先生难以理解,“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只能被噪音‘合理’扰民了?”
天府早报记者于日前联系了成都市建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是已经申请并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但如果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市民仍然可拨打成都市建委24小时值班电话86632515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则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理想,多次投诉的工地将进行严格处理。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如果由于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确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无论是为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还是其他建筑施工项目,按《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均需严格流程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