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建立与H集团战略相匹配的、富有竞争力和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吸引和保留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管理原则(1)价值贡献原则——通过标准化的岗位评价,客观衡量每个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建立薪等系统,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 。
(2)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薪酬分配不仅与个人的绩效表现挂钩,同时与部门和公司的整体业绩挂钩 。
(3)责任导向原则——除了业绩因素,员工的薪酬分配以其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为基本依据 。
(4)内部公平原则——公司薪酬遵循价值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反映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对员工收入的决定作用;同时,在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
(5)市场导向原则——公司以劳动力市场的一般薪酬状况为基准,保持薪酬在本行业与本地区具有恰当的竞争力,既不过分强调高收入、高待遇,也不过分控制人力成本。
第三条 制定原则(1)以岗位定薪:薪酬与岗位评价形成的薪等系统相结合。
(2)以业绩付薪: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3)以能力调薪:根据员工在任职岗位的适岗匹配评价进行薪酬调整。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H集团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如无特殊说明,员工的薪酬、工资等均为税前。
第二章 薪酬结构第五条 薪酬模式H集团的基本薪酬模式为岗位绩效薪酬制,返聘、临聘人员实行协议薪酬制,特殊序列或岗位可以在薪酬总额既定的前提下实行提成薪酬制。
员工薪酬总额=目标工资 现金补贴 专项奖励 福利
备注:实行提成薪酬制的岗位,须按确定的目标工资总额重新测算提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