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好学生评价细则(2)

规章制度2018-06-06王华老师

10、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衣物收放整齐。

11、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

12、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父母同意不在外住宿。

13、对长辈有意见,应有礼貌地提出,不闹脾气,不顶撞。

14、进行有益于身心的活动。

15、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1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自觉学习,关心时事。

17、主动与父母沟通,体贴家长。

18、活泼开朗,热情待客。

19、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家里的一切事情。

(3)社区好公民

20、尊重外地人,遇人问路,认真指引。

21、乘车主动让座。

22、遵守交通规则。

23、爱护公共设旄,环境意识强。

24、见义勇为,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5、遵守公共秩序。

26、不进“三室两厅”。

27、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远离毒、赌、黄。

28、积极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

29、留意社区新事物,积极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四、评选操作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2、学生、教师、家长、社区人员多元评价。

3、学校综合评议。

4、公示结果。

(二)操作方法;

具体评选中,每一项指标分别由学生本人、同学、老师、家长、社区(居

委会或楼长)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打分,五类评价的最终结果按权重计算出最后得分。各班按学校下达的指标差额投标推选,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最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审该,确定“新三好”学生名单(也可以先评单项,然后再评选出新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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