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2)

规章制度2018-06-06才子老师

五、评选程序

1.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教学院长、辅导员等组成评选工作小组,拟定本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后,学院进行公示。

3.研究生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公布获奖名单。

六、表彰

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七、本细则自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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