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选程序
1.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教学院长、辅导员等组成评选工作小组,拟定本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后,学院进行公示。
3.研究生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公布获奖名单。
六、表彰
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七、本细则自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规章制度2018-06-06才子老师
五、评选程序
1.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教学院长、辅导员等组成评选工作小组,拟定本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后,学院进行公示。
3.研究生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公布获奖名单。
六、表彰
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七、本细则自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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