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规章制度2018-06-12李一老师

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一、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不得参加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领导积极配合。

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等待处理。

8、为确保团队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队长请假,不得无故旷训,。

9、训练时要求做到谦虚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团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0、积极参加队里的各项活动,组织生活。每次做到按时参加,

第三条【奖惩制度】

1、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1次者或迟到2次者给予队内批评处分。

2、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达到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凡在训练中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者给予勒令退队处分。

4、队员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请假条由队长批准。若事情紧急课事后补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1、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2、对院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3、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4、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5、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6、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为院艺术团队员颁发证书,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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