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货整理
第一条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工务科、常务董事、经管(财务)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
第二条营业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第三条营业部将生产委托单交给工厂部门时,应要求工厂也做好生产工程的工作准备表,并提交一份给营业部。
第四条采购科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第五条采购科应针对生产委托单及库存表进行检查,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二、通知书信
第一条对于交易上的通知,应在一日内迅速发文回复。
第二条交易上的回复书信等,原则上应以印刷或誊写为主,内记各项要项,寄送给交易客户。
第三条已决定接受订货的交易资料,应依照客户分类记入编号,整理为已交货及未交货之类。
三、交货、检查、配送
第一条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应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应于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第二条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协议,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之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第三条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产品的发送是依倨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四、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