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学要在校长的领导下,组成以财务人员为核心的相对稳定的预算编制管理小组。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每年年初,在年度预算未正式批复以前,县级财政与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上年度预(决)算金额,对学校按月预拔经费,确保年初学校的基本运转。
4、预算编制与批复时间要求。每年九月初,县级财政与教育行政部门就应开始着手布置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下年度预算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布置到校。根据预算编报的“二上二下”程序,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尽快批复学校预算。
5、省、市(州)级政府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处理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好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按要求编制和管理预算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扣减转移支付拨款。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担义务教育职能并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的,同时应参照本办法编制预算,其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补助经费必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总预算中得到体现。
篇二:预算业务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本******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