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优秀】(2)

规章制度2018-10-08王新老师

坚持绿色共享,大力推行海岸线资源开发的绿色化、生态化,采用生态友好型、环境友好型的用海方式和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小对海岸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加强海岸线开发中的生态建设,最大限度地恢复海岸线自然生态功能,切实保障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的达成。

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办法》提出,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要实现自然岸线的有效管控,首先要明确自然岸线的内涵,哪些岸线可以纳入自然岸线保有率的统计中。”石青峰说,《办法》明确提出,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以及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同时《办法》将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石青峰表示,在管理机制上,《办法》明确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此外,《办法》首次明确加强海岸线专项督察。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对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情况督察,对地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等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警示约谈。《办法》强调,海岸线监督管理将实行责任追究,对自然岸线不达标的地区,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项目限批,暂停受理和审批该区域新增占用自然岸线用海项目。

海岸线实行分类保护

建立健全海岸线分级保护制度,是推进自然岸线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抓手。目前,海岸线管理法规缺失,保护开发和整治修复缺乏统筹规划。在海岸线保护中,缺少针对性和层次性,未能形成统一有效的差别化管理模式,自然岸线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尚不完善,没有一套统一、规范的体系,如何分级、如何保护等问题亟待解决。

石青峰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办法》提出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将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并分别提出各个保护级别的管控要求。而且,《办法》强调加强海岸线红线管控,严格保护岸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划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严格保护岸段名录,明确保护边界,设立保护标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