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释义(5)

规章制度2018-10-01王新老师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律师解读]本条明确了分级分配培训的基本原则以及培训的具体方式。但是删除了原草案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纳入工作人员考核内容”的表述。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律师解读]与草案相比,删除了“事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的表述。如果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笔者认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律师解读]本条规定的应当进行奖励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奖励方式。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精神奖励的形式。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给予处分的情形,对于职工“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处分,删除了草案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条件,反映了社会对于职业操守、社会公德的关注,如性骚扰行为、赌博等均可能导致有效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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