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涉及本系统以外的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亦适用本细则。
第六十三条本细则有关的管理措施、管理范围和各种印、证、标志,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2018-09-30王新老师
第六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涉及本系统以外的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亦适用本细则。
第六十三条本细则有关的管理措施、管理范围和各种印、证、标志,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工会法实施细则全文范文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