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今天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我省几个改革方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树清,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军民,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对中央审议通过的一批重要改革意见,各专项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按照改革部署,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好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公车改革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比较大。要严格执行中央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在推进中完善,在完善中落实。要加强改革方案的推动落实,省几大班子、省级机关要带头抓好落实。要注重加强公务用车配套制度建设,注重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公务用车保障方式。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要及时研究分析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公车改革顺利进行。
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事关大局,关系千家万户,社会广泛关注。要按照中央要求部署,结合山东实际,认真抓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要加快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加快山东由人口优势向人力资源优势转变。要注意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把山东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