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辅警改革细则最新消息,山西公安辅警改革(5)

规章制度2018-09-28李天扬老师

三、名额控制幅度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关及其所属勘察、设计、研究等技术密集型的事业单位,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名额比例,一般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百分之十,有的可低于百分之十,最高的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勘察、设计、研究等事业单位,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名额比例,按低于上述幅度掌握。上述名额控制幅度,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掌握使用,不得按比例下放给各单位。

四、审批权限高级工程师提高职务工资,由省或部级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报国家经委平衡后,再由省(区、市)或部(直属机构)批准。所需要的增资额,属中央国家机关的,报劳动人事部核准,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地方劳动人事部门核准。

五、经批准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享受教授、研究员的同等有关待遇。企业单位中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聘任办法与工资待遇问题,将另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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