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优秀篇】

规章制度2018-09-09才子老师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金沙县平坝镇平庄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陈世海摄

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搬迁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扶贫工作政策举措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

(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子女。

享受标准:

一、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贵阳市城区每生每学期650元,其他市(州)所在地和贵阳市郊区每生每学期500元,县、市(含乡镇高中)每生每学期380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3、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4、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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