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党规党纪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科学文化历史知识教育等。
三、时间安排
(一)“三会一课”活动应当定期进行。
一般应当1~2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1~2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1~2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组织。
“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应当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具体要求
(一)服务中心工作。
“三会一课”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局中心工作进行,要有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精心组织安排。
“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三)完善有关制度。
各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要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四)党员要自觉参加。
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于正式党员的,要取消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五)加强监督检查。
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如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保持经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