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类型如何划分?
答:(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用途:
种植业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林业用地,包括果园、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带等用地;
牧业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饲料和多汁饲料用地(一般计入耕地中);
渔业用地,包括水库、池塘、湖泊等占地。
(二)土地利用类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利用类型: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