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2015-2017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集中完善的重大行动;是加强农村土地制度建设,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的重大措施;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顺利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是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基本权益、健全依法治理农村体系的重要基础。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贯彻落实,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因此,按照中央提出的“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的《工作方案》。
《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如何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稳步推进,要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2015年,扩大工作范围,全省实施1000万亩;2016年,进行全面推进,实施3000万亩;2017年,完成剩余的2779.69万亩。2018年,做好收尾工作,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是明确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