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条例全文(2)

规章制度2018-08-18王华老师

该负责人说,实施从教津贴后,各学校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对发现有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的学校,由市、镇街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从当年其三年内取消该校申报各项奖励和资助资格。

同时,加强检查监督,市、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发放从教津贴工作的监管和检查,若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从教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档次申报资格外,还要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焦点问题

1.什么情况不能申报从教津贴?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民办学校必须为依法设立,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民办学校,不予发放。

未按规定与民办学校签订合同,连续任教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教师,不予发放。

新到现任职民办学校工作不满1周年的,不予发放。在不同学校工作年限不能累计。

工作年限必须为连续的工作时间。中途辞职离开民办学校后返回该民办学校工作的,从再次返回该民办学校教学岗位工作之日算起。在没有取得民办许可证的民办学校任教工作经历,不能计入工作年限。

领取从教津贴人员必须是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周有固定课时。无固定课时的,不予发放从教津贴。

2.申报从教津贴的程序怎样?

首先,学校根据要求对本校教师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相关材料上报镇街宣教办或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学校在每学期按以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校历学期结束时启动报送程序,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其次,镇街宣教办、市教育局人事科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在镇街、市教育局人事科的部门教育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复审。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再次,市教育局对发放津贴名单复审,复审后报市财政局拨款。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最后,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教育局提供的名单和发放标准后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核拨经费到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属学校。镇街财政分局收到经费后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拨付到学校。学校收到经费后发放到个人,由相关人员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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