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认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对搜索引擎未来发展的一种松绑。在他看来,新出台的《办法》将商业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事实上也在市场的预期之内,“《办法》出台事实上是给百度等搜索引擎未来发展创造了一个更加透明高效的商业环境”。
“短期来看,这无疑将给行业带来阵痛”,知名互联网专家李易解释道,原来搜索属于咨询服务行业,如若被划分为广告则税收将增加3%。他同时判断,也正因为如此,新政必将在中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掀起一场淘汰狂潮。
除了搜索,在线视频、社交网络信息流、电商等都是互联网广告的主要传播平台。从各大巨头级互联网企业财报看,百度一季度网络营收为人民币149.31亿元,腾讯一季度网络广告收入为47.01亿元,网易、微博的广告收入也有几亿元不等,而阿里巴巴上百亿元营收中的相当一部分也来自淘宝广告收入。
易观智库数据则显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分别以26.3%、22.2%、10%的份额占据网络广告市场三甲,广告业务对于互联网巨头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李易表示,这个界定堪称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新规实施的效果将很快通过相关企业的财报体现出来。“从违规处理办法上来看,弹窗与一键关闭等方面的限制加大,这也将使广告投放效果大打折扣。由于国内的广告按投放效果进行收费,从而影响了互联网平台的收入”,他表示,如果部分企业财报的结果未有多大变化,就说明新政下达实施的力度还不够。
李易同时强调,经过此番规定的落实,阵痛将会持续一段时间,小的互联网平台和中介都会受到威胁很容易被清洗出局,行业内只会剩下有实力和资质的大平台留下切分蛋糕,这对整个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发展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