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章制度2018-06-30三水老师

据了解,2016年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正式生效。该办法采取分类评级、差异化的新监管思路,在保障用户安全的同时,也力求满足行业创新需求,从而维护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支付平台提醒用户完善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一栏中有‘待认证’字样,点开后提示我去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市民吕先生发现微信理财通的个人信息开始进行实名认证了,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即可验证。记者发现,随着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即将落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纷纷对用户账户进行升级认证提醒。

“自2016年4月11日起,理财通会通过网站提示和指引协助您完成帐户信息完善及升级,因此,为保证您享受到更为全面、安全的服务,特此温馨提醒:如您的账户信息不完整,建议您于2016年7月1日前尽快完善。”该理财平台方面表示,此举可以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微信支付方面也发出通知提醒:“2016年4月15日起,对于需要完善信息的用户,在使用微信支付时,系统将逐步进行提示和引导,以帮助用户完善账户信息。用户可根据引导,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添加关联银行卡来完善账户信息。暂未受到引导的用户,可通过绑定银行卡的方式完善账户信息。”

根据新规,届时信息不完善的用户有些功能就会受到限制,账户受到一定影响。记者了解到,目前没有进行实名认证的市民不在少数,因此新规对用户影响很大。不过有部分市民表示不太愿意进行实名认证,主要担心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ⅱ类和ⅲ类账户实名认证强度高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根据客户身份认证情况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仅实名认证强度最高的iii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金融类产品。

i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ii类账户需要至少通过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iii类账户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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