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认为,未来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应注重处理好几个平衡问题,首先是实现减排政策目标与活跃市场交易的平衡,碳交易不应为交易而交易,交易的种类和流动性应该适度,应以低成本有效实现全社会碳减排目标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与此同时,应实现区域和行业发展水平与减排责任的平衡,在配额分配方面,应综合考虑区域、行业分布及其碳减排任务承受能力。其次,全国统一碳市场建立初期,碳排放配额分配应以无偿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无偿分配为主的形式开展,随着碳市场发展成熟程度的提高,应尽快过渡到无偿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有偿分配为主的方式。此外,根据经济形势和企业产量开展事后配额动态调整,采用基准线法,在产量增加时对增长部分给予一定程度的配额补给,在产量下降时对减产部分进行配额回收。最后,应注意排放配额交易与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