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为何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专家表示,气候可行性论证是约束由城市病引发并扩大的气象灾害的主要制度,对特大城市尤为必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合理控制建设成本、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以及提供风险管理决策依据等具有重要意义。
但从实践看,北京市建设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较少,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对潜在气象灾害风险疏于防范。见缝插楼式的建设方式导致局部地区形成了热岛、狭管效应等隐患,最终这些都可能形成城市整体灾害。因此,应由相关部门制定可行性论证的具体办法,明确实施标准和程序,严格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旅游开发建设等规划时,都应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听取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项目论证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专家建议
气象灾害治理要“顺风理水”
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原生灾害之一,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灾害种类甚多,造成损失十分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
专家认为,城市气象灾害应重点关注暴雨洪涝、高温、雾、霾等灾害治理问题。
北京城市气象灾害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顺风理水”,针对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城市暴雨洪涝灾害,约束和逐步纠正地表大面积硬化,侵占河道,以及排水、雨洪蓄滞利用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等问题。
此外,还应针对城市周边高、中心城区低的建设格局,以及局部建筑物对风的阻挡、通风条件恶化、热岛和雾霾加剧等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建筑布局,约束过长的墙壁型建筑,扩大建筑物间距,将通风廊道纳入禁建区、限建区保护等。
同时,专家建议,进一步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制度,提升区域综合防治水平。区域,尤其是重要区域的评估和防控对全市具有重要意义。应针对城市相应区域的孕灾条件与致灾要素相互作用的致灾机理,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评估和治理制度,由气象主管机构定期评估并报告本市气象风险状况,包括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的内容类型,排查治理责任主体,治理原则和方式以及监督检查责任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