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最新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6-08王新老师

长安大学后勤集团朱主任说,有的时候,供热企业供到学校换热站的供回水温度和流量不够,导致室内供热质量不理想,建议对供热企业供到换热站的供热质量进行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双考核,以此来评估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是否达标。

对于一些开发商以“市政集中供热”的口头承诺为幌子销售楼盘,之后在合同中以“集中供热”的含糊约定为借口不履行市政集中供热的问题,很多参会人员建议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在官网上公开在售楼盘与供热企业协商和报备的信息和进展,以方便购房者了解和查询。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市民对市政集中供热若还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88616941(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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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已经走过了8个年头,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市政集中供暖也在竭力跟上城市发展的速度和脚步。但《条例》实施的这些年里,集中供暖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破解。由此来说,《条例》修改,应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把这些年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次系统地梳理,以回应民众的诉求。比如,在供热温度不达标、因停暖等故障的退费难以落实这些“小问题”之外,又长期受困于不明不白的“碰口费”、推进缓慢的热价分户计量等等“大问题”,尽管这些大大小小的问题,可能并不是一部《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所能解决得了,但显然也与它有关。

这里重点要说的是,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条例》中规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并举行听证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估计不少人还有印象,在刚刚过去的供暖季里,热价与持续走低的煤价联动的呼吁曾多么高涨。

事实上,呼吁热价与煤价联动,近几年一直就是舆论关注的重大焦点之一。盖因2005年,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这个文件,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因此,随着煤炭价格逐年走低,近几年呼吁煤热价格联动的声音就不绝于耳,但嘴皮子都快磨破了,煤热价格就是联不动。甚至供热企业诉苦,煤炭价格是降低了,但其他成本却增加了,所以,热价不能降。专家也出来解释说,由于热价成本不透明,如果只是为了联动而联动,那么,吃亏的还是老百姓。但是,博弈的僵局终于在2015年的供暖季被打破,哈尔滨、长春、大庆、潍坊、济南等地宣布降价,正如专家所言,真正的煤热价格联动,在建立在热价成本透明公开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些城市的降价更多有安抚公众的意味,但一方面,也说明现行的热价并非不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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