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个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最新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6-03三水老师

各省份今年年底前签军令状

与“大气十条”、“水十条”一样,“土十条”也要求各省份立军令状,要求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另外要求,各省(区、市)同时要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底前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值得注意的是,“土十条”还提出,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并明确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

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追责。

链接:粤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省环保厅昨日发布了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作为国家“土十条”的配套政策,广东省土壤防治条例已经制定完毕、有望近期出台。

空气质量

明显好转

2015的环境监测也显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AQI(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比例在81.1%~97.5%之间,平均为91.1%。

酸雨污染

同比下降

与去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上升了0.05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了3.7个百分点。

河涌水质

有所改善

对于河涌水质,在此前的南粤水更清计划中,考核的标准是到2016年底要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尽管列入整治的河流水质有所改善,但要消除劣V类距离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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