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序号 |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 |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 |
1 | 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 | 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
2 | 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或周长超过75mm的绳圈 | |
3 |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 |
4 |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75mm |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 |
5 |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 |
6 | 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 |
7 | 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处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应该完全置于服装内 | |
8 | 除了第1项~第7项以外,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 | |
9 | 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 | |
10 | 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的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例如,串带)其两固定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