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牛、羊等牲畜定点屠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2018-08-17李天扬老师
(二)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牛、羊等牲畜定点屠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