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强制性标准推进,浙江是全国首个这样做的省份。”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亮点之三是建立了既有建筑能耗监管与改造制度。目前,我省已初步建成了浙江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实现了556幢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上传,还组织浙江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了国家节约型校园用能监管平台建设。
根据《条例》,省经信等有关部门已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县级以上政府的能源监察机构,还将重点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公共建筑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现利用价格杠杆推动既有高耗能公共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目的。
亮点之四是《条例》规定了一批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包括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新引擎、绿动能促建筑业转型升级
建筑业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增加值已占全省GDP的6.1%,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已达12%。
在欧美国家纷纷将绿色建筑作为新一轮科技创新主要方向的大背景下,浙江发展绿色建筑,有利于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而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建筑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条例》要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全省总的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要逐年扩大,到‘十三五’末全省城镇新建多、高层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省建设厅负责人说。
“高品质的建筑也会带动建材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绿色建筑不仅指建筑过程,还强调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管理、运营,这之中还会延伸出许多新型的服务业,其产业链也会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