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个条款是留是删,引起了会场内委员们的争议。
“10分钟是针对急危重患者的,而不是一般的患者。而且我们这个法条给救护车的布点做了强制的规定,给车辆的配置做了强制的规定,给人员的待遇做了强制的规定,给提升车辆的信息化水平做了强制的规定。也就是说,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为什么最后的交接这10分钟又抹去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辰说。
“大家的分歧主要在于‘10分钟的规定’是否能在实践中做到。”参加审议的市人大代表吴坚认为,这不是讨论10分钟的问题,而是应该讨论多长时间是合理、可操作的问题。“我征求了身边很多老百姓的意见,他们跟我讲一条,中国人有一句话‘人命关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吴坚认为,问题的争论焦点不在于10分钟要不要删去,而是要对10分钟的时间进行论证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