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6-18三水老师

探索医院法人治理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收支预算管理,推进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取消药品加成为价格调整腾空间

《实施方案》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阳光采购,为医药分开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

总结北京友谊医院等5家医院的试点经验,在全市公立医院加快推进医药分开。统筹考虑各级医院特点,制定有利于实现分级诊疗的医事服务费价格政策,医事服务费(即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施医药产品阳光采购,改革支付方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切实降低医药价格;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政府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更多向传染病、精神病等承担公益性任务较重的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强化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同时,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在全市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

2016年,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运行新机制。2017年,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以行政区为单位,力争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全市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构建基层首诊等分诊模式

在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方面,主要目的就是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在制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等相关规划的同时,疏解中心城区医疗资源,提升市行政副中心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到2017年,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建立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格局,引导在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专科协作、技术支持等形式,与津冀两地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医疗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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