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市卫计委表示将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
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4、三孩
再婚夫妻符合条件可生三孩
此前,针对“三孩”,新修订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表示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根据《草案》,以下三种情况可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最后一种为,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提醒】
在1月28日前,市民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入“北京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并选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点击进入后对该《草案》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