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毕业生等落户全面放开限制【热点】(2)

规章制度2018-06-26李天扬老师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专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举措

眼下,中国发展的最大机遇是城镇化,而发展城镇化,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答案是,人的问题。在最新一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怎么解决好人的问题成为重点讨论的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了多个配套政策,去年10月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曾备受关注。然而政策有了,各地落实的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

李克强总理强调,新型城镇化一定要以“人”为核心。居住证不仅仅是一张证,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要有“含金量”。为此,他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会议确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这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张车伟说,这个政策的落地对于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至关重要,因为从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来看,实际上国务院已经出台的政策中对此已有明确的描述,但仍旧还没有完全落地。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个人而言,能够更好的享受到公共服务,同时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车伟分析,各地在制定落户细则的时候,关键还是要让配套服务跟得上。

张车伟认为,落户的一个本质含义实际还是要让其能够享受到当地的公共服务。此次放宽落户政策的对象,相对来说都是一些高素质人才,本身都是重要的经济推动力量,而且也是具有比较高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力。地方政府应该给这些人的落户提供一些便利性的条件,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落户到自己需要落户的城市。

会议还要求,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此外,要完善土地、城镇住房等制度,鼓励地方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带来哪些“利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就此话题做出了解读与评论。

经济之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议题中,最引发关注的就是,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这一条,是不是抓住了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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