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规章制度2018-12-06三水老师

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xxx市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刚要》,推动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完成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度量化考核,依据《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全市基层院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沿着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方向健康、协调、持续、全面发展。
二、 组织领导
市院成立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领导小组,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xxx任组长,副检察长xxx、xxx、xxx、xxx、xx、政治部主任xxx为副组长,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xxx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三、 考核内容、分类与标准
考核内容: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保障及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制管理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等五个方面。
考核分类: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xx市、xx区、xx市、xx县、xx县、xx县等六个院按b类院标准考核;xx县、xx区、xx区、xx区等四个院按c类院标准考核。
考核标准: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的三章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标准执行。
四、 考核方法与分工
考核方法:终对基层院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实施量化考核,统一实行百分制合算。
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检察业务建设分(其中反贪污贿赂工作分,反渎职侵权工作分,侦查监督工作分,公诉工作分,监所检察工作分,民行检察工作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检察技术工作分);检察队伍建设分;信息化建设与检务保障分(其中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各分);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分;检察形象建设分。
考核分工:各项检察业务建设由市院各检察对口业务部门,按照省院统一制定的标准,参考初下发的检察业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组织考核。
检察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检务保障、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由市院组成两个综合考核组按b类和c类院分别组织考核。
五、 考核时间和程序
考核时间:XX月--~月日。
考核程序:
、听取汇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被考核院检察长要全面汇报本度贯彻《刚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情况,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
、查阅资料。查看基层院院党组会议记录、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基层建设档案材料、考核台账、有关案卷和相关登记材料。
、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统计被考核基层院干警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
、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别听取本院领导、中层和干警对本单位贯彻《刚要》的评价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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