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管理制度(2)

规章制度2018-12-06才子老师

、若是首诊医师发明便诊患者的病情触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局限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需要的处理、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伴送。

、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意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容许移动时,应迅速送进病房或手术室。

、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企业管理工作。

、对感染病患者或疑似流行症患者应做好注销及陈诉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他杀或有伤情贰言等患者及触及公安、司法状况时,由值班人员陈说总值班,告诉有闭单元。

、企业管理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同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无缺、充沛,并做好护理考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计议、会诊工作,及时总结履历、教导。

、当遇有非凡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照实向上级向导告诉,白昼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敷陈,夜间讲述医院总值班,要求处理定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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