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 1、 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元;
2、 2、 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奖励元;
3、 3、 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元;
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 1、 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元;
2、 2、 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元;
3、 3、 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元;
4、 4、 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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