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 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 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外单位借阅校学生会工作档案的,需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
秘书处的对外借档案应做好外借登记(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的个人资料、签名主席、记录人员),外借期限为一周。
、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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