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级决策机制。()重大村务决策实行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村“两委”成员同参加。凡村内重大开支、固定资产处置、村“两委”干部分工、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安排使用、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划分等,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方案,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一般村务处理实行沟通、监督制度。村党支部要定期同村委会通报村内有关工作情况。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印章管理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印章,要有专人严格保管,对使用情况随时作好记录,定期归档。凡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必须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同研究;涉及全体村民经济责任和签定数额较大经济合同需盖章的,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倡导用好的作风选人和选作风好的人,规范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严格选人标准。选拔村干部,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坚持“四看”标准,即看是否有学习实践“xxxx”的自觉性,看是否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看是否有公正廉洁的浩然正气,看是否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真正把“靠得住、有本事”的人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坚决防止“矬子里拔将军”,搞临时组阁,建“维持型、凑合型”班子等短期行为。
、拓宽选人渠道。选拔村干部,要立足村内,面向社会,把充分挖掘村内人才资源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结合起来。对村内确无合适人选的,坚持“三为主三不唯”的选人原则,即以村内选人为主但不唯村内,以党员中选人为主但不唯党员,以选拔轻干部为主但不唯龄,灵活采取回请、下派、强村干部兼职等方式,择优从机关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能手中选任村干部。
、改进选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村“两委”干部。选拔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在全面推行“两推一选”的基础上,配套实行社会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社会公示制。对镇党委考察确定的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在提交全体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要对拟任对象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天。()试用期限。新任村党支部成员的试用期一般为一。试用期满,经民主评议,镇党委考察称职的,予以正式任用,选拔村委会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进行“直选”。、精减干部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人组成,个别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可增加至人;党员不足名的,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人,必要时增设名副书记。村委会一般由—人组成,人以下的村设职,人以上的村设职。要本着宜兼则兼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因村制宜,大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人兼”,总体上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控制在—职,个别较大的村可增加—职。在调整村党支部班子时,要优先把是党员的村委会成员通过“两推一选”进村党支部班子;在村委会换届时,要动员和支持村党支部成员积极竞选村委会成员,使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比例达到%以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以上。要本着地域相邻、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强村并弱村、大村并小村、强强联合等方式,积极探索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