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 班线牌申报与管理
十八条 运输班线牌和有关运输证件属公司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属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转让、变卖及对车辆出租、车辆转卖,必须收回班线牌。
十九条 需要开行省际、地际新的客运班线,必须向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线路客源调查可行性报告,总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和公司客运班次的构成情况进行宏观调控审查,定期由运输管理部门主持召开有各申报单位参加的新开班线集体审批平衡会议确定,待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统一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呈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二十条 经审查合格的省际、地际新开班线,由公司与对开单位签订开班协议书,会同填写的“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客源调查可行性报告“等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汇集后统一到市运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十一条 县际以下的客运班线由公司自行考证申报,报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二条 班线牌的申领、保管、使用、损坏、补办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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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际班线牌由总公司统一发放,县际以下班线牌由各市区县运管所发放,牌号报总公司备案。
.车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班线牌、证的管理,建立班线牌领发台帐。公司将此项工作作为站务管理的重点内容检查。在签订车辆经营合同中一定要与客运站衔接,对班线牌、运输证件管理提出要求。班线牌由合同签订人在车站签字、领取,负责保管。经营期满后自觉交还车站。
.补办班线牌公司要写出书面报告以及处理责任人意见,属被盗的由当地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然后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填写“经营单位遗失、损坏、补领申请表“,到运管部门统一办理,补办费由概由责任人负责。
.领取“省际包车(加班)牌,客运路单、“广东省省际、临时包车(加班)卡”、“广东省际公路客运进站卡”和每度的春运包车(加班)证等,需到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发放,并交旧领新。
四章 车站管理
二十三条 车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一”的宗旨。要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规范站场管理,创建安全、及时、便利、舒适的站内外环境。
二十四条 车站要切实加强对站内外客运市场秩序的管理,会同运政、公安等部门打击贩客送客人员,制止外地过境车辆在县城范围内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历查处非法私设站点。成立专门的机构,指派相应的人员对重点班线进行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车辆按照公司规定、制度营运,随时处理矛盾和突发事件以确保日常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十五条 车站由运管办公室负责对站场秩序的管理,监督车辆经营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及纠纷。每天早上由主管生产的副站长及运管办主任招集有关人员,统一部署,运管员各就各位,各司其职。除安排专人在车站范围内外巡视值班,监督车主组织客源情况,一经发现有“票贩子”活动及过境车辆喊客、偷客等不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将当事人扭送到运管办公室询问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