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8)

规章制度2018-12-06王华老师

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的行车记录、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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