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2)

规章制度2018-12-06李天扬老师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月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服务 管理 创收 分配办法

主 送:各系、各部门

xx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月日印发

附件:

xx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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