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创新,乐于奉献,绩效显著,受到上级在大会上表场、各类媒体报道肯定和被评为某、区各类先进的,予以加分。
(三)、评奖标准
、一等奖标准:工作有创新,出色完成度各项目标考核在上级业务部门实得分分以上或获奖一名的。全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二等奖标准:较好完成度各项目标,实得分分以上或上级业务部门获得名次的。
、三等奖标准:完成度各项目标,实得分分以上。
六、考核方法和步骤
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对目标和办实事目标的督查,以月考核为基础;
(二)季度以自查为主,每季度末要对各自承担的实事目标、奋斗目标等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下季初号前报送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半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政府下达的目标、各业务科站所主要工作目标的半运行情况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汇同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查和抽查的结果作为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终全面考核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度考核的准备工作。应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简明扼要地写出目标自查总结报告填写加分项目申报表,填写有关表格和归集整理有关资料,自查报告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办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五)集中会审。绩效考核委员会在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终对科室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评审意见。
(六)汇总评分。按照检查评定结果及会审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考核比例及标难,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优中选取的原则,提出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获奖科室名单,由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七)通报结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科室。
七、加减分原则
(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以全完成的实绩为依据,
(二)职位说明以外的兼职,根根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和工作实际成果加l—分;
(三)获奖项目加分: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的,每项加分—分;获某委、某政府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分;获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分,所有获奖项目的认定以奖牌、证书和通报为依据;受到街道办事处通报表彰的每人(件)次加分;
(四)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加分分别为:被某某和某委、某政府(含某某级报刊)采用或摘发的,每篇(条)加分,被某级刊物刊发的(含经批淮在网站发表的)每篇加分;信息加分:被某委、某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加分,被区委、区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按分加分;没有完成办事处下达的信息任务,每篇(条)按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