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工学院技术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2)

规章制度2018-12-06李一老师

> 十条在培训收费总额中去掉培训工作量酬金和现金补贴、公关和广告宣传支出、介绍费支出、资料费支出、材料费支出、考证费支出等,余额即为培训收入。
十一条培训收入纳入学院财务进行管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用于学院的发展基金、福利金、专项奖金和终奖金。
本办法由工学院首届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XX月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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