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八条 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
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 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九条 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 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 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 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 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十条 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
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 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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