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上午:至下午:面试时间::至:
工作内容:
、负责进行公司人员需求的招聘工作;
、负责与所应聘的人员保持联系;
、遵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管理制度:
、规定上班时间超过分钟到岗为迟到;每次处罚人民币元。
、规定上班时间超过分钟未到岗,未进行请假者为矿工。每次处罚人民币元。
、基本工资,当月事假超过日者(特殊情况除外)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工资加扣%。当月病假超过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加扣%。
、工作时间内在岗人员必须正规着装,不得吸烟,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月如违反一资处罚人民币元,二次处罚人民币元,三次处罚元。
、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后,招聘部工作人员未到场、未进行接待工作者,一次处罚人民币元,二次处罚人民币元,三次处罚人民币元。
、按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时间内出脱岗或在岗不按工作要求标准进行工作者,一次处罚元,二次处罚元,三次处罚元。
、在进行招聘工作时不允许有欺诈行为,向来应聘者解释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待遇状况、手续办理所需物件以及应聘成功后向应聘人介绍其部门负责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情况下不得私自取应聘人的各类证件与财物。违返以上内容者一次处罚元,二次予以开除。
、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单独邀约本公司女性职员一起购物、游玩、就餐(除食堂)、带入男寝室,不得向公司内女性职员支借财物。违返者予以开除处理。
、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公司应聘者的档案内容外淀泻,不得将公司的应聘人员向其他公司进行推介,违反者予以开除处理。
、招聘部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违反者一次处罚人民币元,二次元,三次予以开除处理。
以上制度为暂行制度可随时根据情况变动进行制度内容更改。